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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中小学教育!天津出台最新举措!

来源:天津市教委、天津日报 | 时间:2023-11-28 12:52:35

导读:近日,市教委等15部门联合制定《天津市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若干举措》,着力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从改进学校教学与服务、用好社会大课堂、做好相关改革衔接三个方面不断发力,提出17项具体措施。

近日,市教委等15部门联合制定《天津市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若干举措》,着力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从改进学校教学与服务、用好社会大课堂、做好相关改革衔接三个方面不断发力,提出17项具体措施。

此次出台的举措中包括——



  • 完善科学课程和教材。指导各区、中小学做好学校课程、课后服务和课外实践活动的一体化设计。


  • 落实跨学科主题学习原则上应不少于10%的教学要求。


  • 各校要由校领导或聘任专家学者担任科学副校长,原则上至少设立1名科技辅导员、至少结对1所具有一定科普功能的机构。使科技场馆成为青少年的第二课堂。


  • 鼓励每年拿出一定编制和岗位招聘理工类硕士学位的科学教师。制定小学科学教师、实验人员配备规划,逐步实现每所小学至少具有1名理工类硕士学位的科学教师。


  • 鼓励引导各高校向学生开放图书馆、科技场所等实践教育基地。


  • 规范科技类校外培训活动,适时修订科技类线上和线下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


  • 严格科技类竞赛活动管理,公布竞赛“白名单”,引导中小学生理性选择参加竞赛。

  • 探索建设科技高中,支持我市高校加强与高级中学的合作。

  • 推进中高考内容改革。以课程标准为命题依据,完善试题形式,加强学科核心素养考查和引导,从试题素材、情境设置、试题设问、答案设计等多个流程增强试题的基础性、应用性、综合性、创新性,减少机械刷题,增强试题的开放性和灵活性,培养学生学科素养、创新能力、科学精神。在学业水平考试中注重实验操作考查。

  • 鼓励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相互开放并提供学科名师、技能大师的数字化课程资源,实现线上线下优质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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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标

过3至5年努力,我市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的各项措施全面落地,中小学科学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各方资源有机整合,实践活动丰富多彩,科学教育教师规模持续扩大、素质和能力明显增强,大中小学及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明显健全,科学教育质量明显提高,中小学生科学素质明显提升,科学教育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强国建设中发挥重大作用。


主要措施

改进学校教学与服务


1.完善科学课程和教材。继续加强新课程标准的研究、分析、培训及落实,根据学生核心素养发展的连贯性和阶段性特点,强化中小学科学及相关学科的教学,明确进阶要求,落实核心素养的发展并实现有机衔接。严格落实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的要求,从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使用教材。落实进入学校的教辅“凡进必审”“凡用必审”要求,严格各区评议教辅选用工作的管理。开展教研活动,组织研制适配课程资源并向学校免费提供。指导各区、中小学做好学校课程、课后服务和课外实践活动的一体化设计。(市教委、市教科院)


2.提升学校科学教育教学质量。研究制定我市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在一至九年级开足开齐开好科学课程和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实验。强化教师的演示实验,强化学生的实践操作、情境体验、探索求知、亲身感悟和创新创造,培育学生的兴趣爱好、科学素养和意志品质。深入开展专题式教学研究,助力学校优化教案、学案,实施启发式、探究式教学,指导教师实施项目式、跨学科学习。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天津市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创新实验教学方式。探索利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手段改进和优化实验教学,组织科学类学科虚拟实验典型应用案例征集,利用天津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三个课堂免费提供,弥补优质教育教学资源不足的薄弱地区、学校及特殊儿童群体。组织遴选实验教学精品课程,汇集优质教学资源服务学生教师使用。发挥各级教研部门作用,甄别、培育、推广先进教学方法和模式。(市教委、市教科院)


3.拓展科学实践活动。按照课程标准,加强实践活动课程建设,开展实验和探究实践活动,落实跨学科主题学习原则上应不少于10%的教学要求。各校要由校领导或聘任专家学者担任科学副校长,原则上至少设立1名科技辅导员、至少结对1所具有一定科普功能的机构(馆所、基地、园区、企业等)。鼓励各区在中小学校优秀的理科教师、科学教师中选拔承担学校科技辅导员工作。积极开展“科学家(精神)进校园”、科普讲解大赛、科普微视频大赛、科学实验展演、科学嘉年华、科普大篷车、科学家精神展、科技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策划实施形式多样的系列科学营活动,开展主题研学,使科技场馆成为青少年的第二课堂。(市教委、市教科院、市科技局、团市委、市科协、市少工委)


4.提升科学教育课后服务吸引力。继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拓展科学实践活动,做好科学教育“加法”。鼓励有条件的科普基地将优质科普资源带入校园,开发研究性学习课程,组织有关专家指导有兴趣的学生长期、深入、系统地开展科学探究与实验,丰富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形式。(市教委、市科技局、团市委、市科协、市少工委)


5.加强科学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指导天津师范大学,建设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等科学类课程师范类专业。督促鼓励各区在品牌高中和强校工程建设中通过公开招聘、人才引进、内部培养等方式聚集一批高水平、复合型的高中理科专业教师。对跨学科授课的复合型教师,其授课课时、有关业绩贡献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参与统一评价。在天津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招录中持续开设小学教育(科学方向)专业本科招生计划,在天津大学开展“国优计划”硕士生培养,加强科学类课程教师供给。充分利用“国培计划”项目资源,选派我市中小学科学类课程骨干教师参训。在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中开设科学素养类课程。鼓励各区每年拿出一定编制和岗位招聘理工类硕士学位的科学教师,从现有科学教师、理科教师中选拔优秀人员到区教研部门任科学教研员。各区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小学科学教师、实验人员配备规划,逐步实现每所小学至少具有1名理工类硕士学位的科学教师。细化完善学科评议,引导更多教师按照科学教育专业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鼓励中小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按照程序申请开展职称自主评审,细化科学类课程教师业绩条件要求。(市教委)



用好社会大课堂

6.动员相关单位服务科学实践教育。组织开展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科普基地等评选工作,推进场馆、平台和资源共建共享。动员全市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观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开展科普教育基地助力“双减”联合行动暨“科创筑梦”青少年科学节活动。鼓励引导各高校向学生开放图书馆、科技场所等实践教育基地。面向中小学生开放环境、双碳、环境监测科普基地,组织绿色环保研学活动,讲解低碳环保科普知识,开展环境监测科学实验。动员天津市规划展览馆开发适合中小学的科学教育项目,开展“城市宣传小使者”品牌活动。深化社区未成年人“五爱”教育阵地建设,组织社区青少年参观科技馆、走进高科技企业。将科学教育融入家长学校教育体系中。(市教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科技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团市委、市科协、市少工委)


7.引导企业改善实践教学条件。积极动员各类企业,尤其是与高精尖技术密切相关的企业,以企业捐资、挂牌、冠名等形式,为薄弱地区、薄弱学校援建科学教育场所,提供设备、器材、图书、软件等,培训专业讲解人员。引导高科技工农企业开展“自信自立技术产品体验”活动,鼓励中小学生勤于探索、勇于实践。引导中小学生在现实生产生活环境中学习科学知识,体悟劳动精神、钻研精神、创新精神、工匠精神。(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委)


8.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主动对接中小学。鼓励高校将科研人员、高校教师研究参与中小学科学教育取得突出成果作为“从事科技开发、转化工作及相关领域的创造创作,取得较为显著的社会效益”的业绩条件,纳入高校“科研为主型”“应用推广型”等职称分类评价业绩范围。支持中小学与高校、科研院所联系,用好相关实践资源。主动推动大学与中学联合教研,实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更好衔接。探索中学双导师制,进行因材施教。积极推动“小平”创新实验室建设,提升中小学生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利用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等载体,组织动员大学生到社区(村)开展形式多样的科学普及活动。(市教委、市教科院、市科技局、团市委、市科协、市少工委)


9.营造重视支持科学教育氛围。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组织我市主要新媒体平台、各区融媒体中心开设科学教育专栏,综合运用图解、H5、短视频等网络传播手段,制作推出一批通俗易懂、形象活泼、利于传播的科普作品。广泛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推荐评选在科技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青少年典型。将“双减”工作纳入教育宣传历,协调媒体围绕“科学教育”等开展宣传引导。编辑印发《天津科学家风采录》,制作天津科学家精神宣传片《力量2》,积极动员全市中小学参加天津市科学传播作品大赛,鼓励创建“全域科普”品牌,组织开展“奇思妙想看未来”电视展演活动。在科普讲解大赛等赛事中,设立中小学组,充分培养青少年对科学的浓厚兴趣。加强“网上少先队”建设,丰富“津彩少年”公众号内容,带动各级少先队媒体广泛参与内容创作、深度策划、矩阵式联动。(市教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科技局、团市委、市科协、市少工委)


10.通过数字智慧平台丰富科学教育资源。鼓励教师积极使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资源,优化天津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制作上线师生信息素养科技创新活动内容,拓展丰富科学教育资源。倡导各区教研部门、学校和教师等制作上线“科学公开课”“家庭科学教育指导课”等,不断丰富平台资源。(市教委、市教科院、市委网信办)


做好相关改革衔接

11.规范科技类校外培训活动。结合我市实际,适时修订科技类线上和线下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指导各区合理规划科技类培训机构总体规模,完善审批登记办法,引导机构合法经营、规范发展。指导各区将科技类培训机构全部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实施全流程监管。指导各区根据需求引进科技类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市教委、市科技局)


12.严格科技类竞赛活动管理。通过“津门教育”政务微信和“天津教育”政务微博公布竞赛“白名单”,引导中小学生理性选择参加竞赛。搭建中小学生成长平台,发现有潜质的学生,引导其积极投身科学研究。指导各竞赛组织方在竞赛活动中融入爱国主义教育,突出集体主义教育。(市教委)


13.探索选拔培养创新人才长效机制。加强天津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拔尖人才培养工作,深入开展“英才计划”,积极推进“高校科学营”项目,进一步探索建立高校与中学联合发现和培养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的有效模式。开展赋能“双减”系列科普资源对接活动。开展“青少年科创计划”,促进高校优质科技教育资源开发开放。落实我市基础学科拔尖创新培养基地建设工作,加强本科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探索建设科技高中,支持我市高校加强与高级中学的合作。(市教委、市科技局、市科协)


14.推进中高考内容改革。以课程标准为命题依据,完善试题形式,加强学科核心素养考查和引导,从试题素材、情境设置、试题设问、答案设计等多个流程增强试题的基础性、应用性、综合性、创新性,减少机械刷题,增强试题的开放性和灵活性,培养学生学科素养、创新能力、科学精神。在学业水平考试中注重实验操作考查。加强教师命(审)题队伍建设,持续完善命(审)题教师专家库,加强各类人员教育测量理论、命题技术等系统培训。做好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实验校建设工作,强化学生发展指导。(市教委、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15.加强不同阶段体系化设计安排。鼓励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相互开放并提供学科名师、技能大师的数字化课程资源,实现线上线下优质资源共享。鼓励各高校本科阶段开设《科学技术史》选修课,加强对理工农医类相关专业本科生关于科技史的教育。鼓励各高校强化研究生阶段科技创新能力培养,引导学生掌握科学研究方法和创新思维。(市教委)


16.将科学教育融入到家庭教育体系中。突出科普价值引领,聚合科普专家力量,推出家庭科普公开课,依托社区家长学校、儿童之家阵地面向广大家庭和儿童开展科普宣传,推动科学教育走进千家万户,提升家长科普意识和学生科学素质。(市妇联)


17.加强科学教育研究。加强相关基础学科建设,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加强对科学教育相关领域研究的支持。推进科学教育交叉学科研究平台建设。鼓励高校、教科院、科研院所建立科学教育研究中心,开展理论研究与实践。鼓励中小学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国际交流项目及培训,开拓国际视野,掌握国际科学教育动态,提升国际化水平。(市教委、市教科院、市科技局、市科协)


编辑 | 王平 张心惠

校对 | 刘佩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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