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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明年1月1日起新购住房实施多校划片

来源:教育头条 | 时间:2018-04-28 19:56:36

导读:今天,海淀区教委正式发布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全面落实京籍无房家庭在租住地入学办法、稳妥推进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优先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进一步规范特长生招生和公办学校寄宿招生、严格民办学校招生行为、 继续加强对小学入学条件的审核。

今天,海淀区教委正式发布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全面落实京籍无房家庭在租住地入学办法、稳妥推进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优先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进一步规范特长生招生和公办学校寄宿招生、严格民办学校招生行为、 继续加强对小学入学条件的审核。

海淀区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位供给、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稳妥推进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自2019年1月1日起,在海淀区新登记并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房用于申请入学的,将不再对应一所学校,实施多校划片。


海淀区在幼升小方面规定,按照免试就近原则,凡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在海淀区申请入学,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具有海淀区户籍;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实际居住在海淀区,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具有本人的合法房产证明;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长期在海淀区工作、居住,符合在海淀区连续单独承租住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在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海淀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其适龄子女可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区政府有关规定,通过居住地所在学区和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区政府有关规定,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并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


海淀区在小升初方面规定,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申请在海淀区升入初中的,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具有海淀区学籍;学籍不在海淀区,但全家户籍在海淀区或实际居住地在海淀区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学生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证明);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我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并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


另外,凡是持有海淀区台办开具的《台胞子女入学身份证明》、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海淀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提供的本市户籍等证明的适龄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按照海淀区户籍对待。

文字 | 冯洁晓

编辑 | 蔡丙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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